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侵略者发动全面侵华战争。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发布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建立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人民共同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统一战线。9月,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承认中国共产党合法地位,国共两党开始第二次合作。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全民族抗战开始。
1938年5月,中共湖北临时省委决定建立中共阳新中心县委,任命刚从延安回湖北的干部刘青为中心县委书记,到大冶、阳新活动,负责筹建工作。5月11日,刘青到达石灰窑,当日赶往阳新召开党员会议。5月16日凌晨阳新县城联保主任突然以特务罪名将刘青等10人其逮捕。中共中央长江局和湖北省委立即组织营救,董必武同国民党当局交涉,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派人前往阳新。在党组织努力和国民党进步人士帮助下,6月上旬刘青等10人陆续获释。6月9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论保障救亡团体和抗日党派的合法权利》,强烈谴责地方反动势力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破坏抗日救亡运动的罪恶行径。
“刘青事件”虽然得到了妥善处理,但我党地方党组织仍遭受了损失,抗日救国事业出现了阻滞。这一事件也提醒我党同志,对国民党顽固派,始终要保持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