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龙,湖北石首人。1921年入武昌中华大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回国,在上海中共中央机关工作。曾任广州黄埔军校政治教官、国民革命军宣传队长、湖北全省总工会执行委员等职。1928年4月,李兆龙调中共鄂西特委工作,不久在沙市不幸被捕牺牲。
1926年10月,李兆龙以湖北省总工会特派员身份到黄石地区领导工人运动。同年10月底中共黄石港地委成立,任地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兼军事部长。11月,港窑湖总工会成立(12月中旬更名为大冶总工会),李兆龙任顾问兼政治部主任,任职期间多次发动工人同资本家斗争。他带领30余名工人砸掉了悔辱、歧视工人的“工匠门”,又代表工人与厂方谈判,迫使资本家答应了废除“包工制”,并组织罢工动员,争取工人权益。1927年,黄石工矿区成立工人纠察队,李兆龙任总指挥和实际负责人,并负责在大冶钢铁厂内整训期间的军事训练。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4月21日,大冶总工会召开代表大会,李兆龙作政治报告,会议通过了“迎汪、讨蒋”及“四·一二”惨案三通电和劣绅陈子卿解除工人纠察武装案,还决议组织“反帝讨蒋”运动周。4月间,李兆龙代表总工会与强拉民夫、进行敲诈勒索的国民革命军唐生智部进行谈判,在工人武装的压力下,该团承认了错误,放出了民夫。6月,夏斗寅叛军窜犯大冶,李兆龙与地委主要负责人领导工农武装迎击叛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