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档案馆机构设置
一、黄石市档案馆简介
黄石市档案馆成立于1960年12月,为“国家二级档案馆”。2019年2月,黄石市档案馆与黄石市史志办公室合并组建新的档案馆,加挂市史志研究中心牌子,为市委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5名。馆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宣传教育科、档案指导科、征集保管科、查询利用科、科技电子科、党史组织史科、年鉴科、方志档案编研科共10个科室。下辖市档案技术推广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黄石市档案馆保管档案全宗265个,各类档案资料45万余卷(册、件、张)。馆藏档案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民生、农业等各门类、载体档案,资料包括古籍、期刊、学术著作、图书等,重要档案有民国时期五大厂矿档案、各类契约、名人书画、名人档案、大冶县志(清同治六年)、我党早期机关报《向导》合订本等。
2021年8月,黄石市档案馆整体搬迁到新馆。新馆坐落于大冶湖畔园博大道的黄石城市综合馆,为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城市规划馆三馆合一,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其中,档案馆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含库房面积3500平方米,展厅、查询大厅4400平方米)。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与督办,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电子政务管理,财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综合治理、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
政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负责馆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文明创建、意识形态、群团、所属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宣传教育科:负责运用档案、党史、地方志资源进行宣传教育。负责馆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工作。
档案指导科:负责全市各级国家档案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及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具体承担全市档案目标考评相关工作。
征集保管科: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档案、史志资料的征集、保管、整理、鉴定、销毁等工作。负责馆库安全保卫,做好“十防”工作。
查询利用科:负责档案资料和现行文件的查询利用服务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和公布档案。
科技电子科:参与制订全市档案科技发展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电子文件移交归档管理规范。承担电子档案数据管理等工作,做好全市电子档案日常指导工作。
党史组织史科:负责全市党史专题资料的征集、整理、编撰及重大专题、重要党史人物研究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党史、组织史编研工作。
年鉴科:负责《黄石年鉴》的组稿、编辑和出版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及市直各部门、行业年鉴编纂工作并实行备案管理。
方志档案编研科:负责《黄石市志》的征编、总纂、编审、出版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地方志编纂工作。
档案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仿真复制、档案技术推广应用和咨询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