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水泥厂创建始末
■ 李盛华
1943年5月,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陆续用公司盈利和现金(包括增加的股本)购买美元,后又借款购买美元,使美元总额达150 万元。公司将其存入美国花旗银行,以备公司发展之需。
1944年春,华新正式着手新厂筹备工作。总工程师张宝华受命出国技术考察,于当年8月到达美国。考察期间,张先与丹麦史密斯公司洽商建厂事项,后到美国和加拿大参观考察水泥厂、水泥纸袋厂和机械制造厂,获取相关技术资料,以作订购水泥设备的参考。
经考察,华新决定向美国爱丽斯公司订购日产1000吨水泥的全套设备。后因战时美国企业主要承接军工产品,无政府特许不能承制。
华新旋在国内疏通,改由国民政府战时生产局向美国申请订购。后因“二战”结束,美国政府取消管制。张宝华随即会同中国交通银行驻美代表,于1945年9月8日与爱丽斯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25万美元,后因变更设备性能和调整制造材料,增至130万美元。同月17日,张代表华新与美国麦唐纳建筑公司签订工厂设计合同(该公司以设计水泥厂而著名)。建厂所需钢材有1300吨也一并在美采购。1946年冬,张宝华回国汇报。

★20世纪40年代末期华新在美国订购的机械设备在进行装船作业
1945年8月11日,华新公司成立了大冶水泥厂筹建处。副总工程师陈育麟作为筹建处主任,即率员赴鄂开始进行选址、征地等前期工作。同年11月,华新公司由昆明迁到汉口。1946年1月,公司与扬子建筑公司签约,由其承担新厂土建工程。3月,新厂定址于大冶枫叶山。到1947 年底,新厂共购地890余亩,包括有龚家巷石灰石矿山、长江海观山、猫儿矶码头和铁路专用线通道的用地。
1946年9月28日,大冶水泥厂正式动工建设。大冶水泥厂是全面抗战之后,中国第一个全套采用国际先进技术的大型水泥建设项目,其规模和生产先进水平为“远东第一”。
需要说明的是,抗战期间华记湖北水泥厂西迁后,原厂区被日商侵占。抗日战争胜利后,华新大冶水泥厂新厂没有建于原址,主要是因大冶水泥新厂规模远大于华记湖北水泥厂,原址也不适用建设新厂。

★华新水泥公司大冶厂全景
1947年6月,张宝华再度赴美,洽谈运设备事宜。美制设备及材料总共3168吨,9月经旧金山海港启运,月余后抵达上海。经行政院特许,美国货船于10月28日经长江直抵大冶石灰窑码头。
大冶厂主机设备为:2台Φ3.5×145米湿法回转窑、2台 Φ2.74×3.96米生料磨、2台Φ2.74×3.96米水泥磨;另有采石、轧石、煤磨、生料搅拌、包装、物料输送、收尘等配套设备及6台矿石运输汽车。设计能力为日产水泥1000吨。
在筹建大冶厂期间,华新公司在资本构成和董事会人事方面也有重大变化:
一是,启新公司与华新公司于1946年1月立约,将原华记湖北水泥厂资产计1800万元所有权(主要是华中水泥厂)价让华新公司。如此,启新公司在华新公司中的股东地位及其权益得以明确。
二是,公司于1946年6月召开董事会。在听取王涛报告新厂建设情况后,会议建议增资1000万元,以满足建厂所需。至此,公司资本总额增至3800万元。
三是,1946年6月的董事会调整了董事会成员。调整后的董事会由 22人组成,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主任孙越崎为董事长,缪云台为副董事长,陈范有等6人为常务董事,王涛仍为董事兼总经理。这次董事会的调整,表明国民政府对官商合办的华新公司仍保有控制力,同时主要增加了第二大股东——启新公司的代表,包括陈范有、颜惠庆、周叔弢等人。
1946年的王涛,对战后湖北水泥工业的发展满怀憧憬。他在公开发表的《湖北水泥工业之展望》一文中写道:“在全国工业化过程中,需要水泥之巨,将以亿万桶计。应从速健全发展,庶能在需要时可及时供应,不致延误整个工业化之完成时期。本省居全国之中,更有水陆交通之便……故本省水泥工业应早立基础,以期配合工业之进展。”王涛认为:水泥业投资巨大,建设周期较长,有赖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采用国外新式设备及管理方法,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在争取国内用户的同时,应将销路扩展国外,首先拓展南洋市场;国内同业共谋市场划分,避免竞争互损。
虽然华新公司踌躇满志地倾力发展,但时局变化却致使公司经营和新厂建设逐步陷入困境。
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通过接收敌伪财产,极大地扩充了国家资本和国有企业,同时引发了官员大规模的贪污腐化。由于政府经济政策失误,物价自1945年秋重新上涨,再加上发动内战令财政赤字逐年扩大,货币贬值加速,到1947年已成恶性通货膨胀之势。另一方面,国民党政府不顾广大人民期盼和平休养生息的愿望,于1946年6月发动对共产党中原解放区的军事围剿,国共内战就此爆发。由于通胀不止,内战日剧,以致金融枯竭,民生凋敝,市面萧条,工商业倒闭有增无减,三年多的战争致使国家政局剧烈动荡,也加深了社会经济危机。延至1949年7月,国民政府迁至广州之时,国民经济已近崩溃状态。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的华新公司股票
抗战结束后的四年间,华新公司所辖厂或告停产,或勉强维持。
华中厂由于交通不便,难以适应战后销售需要。加之空袭破坏、设备陈旧,生产成本高昂。此外,公司希望集中资金建设大冶新厂,而不愿让亏损的华中厂占用宝贵的资金。大冶新厂需要大批员工,华中厂老员工希望重返湖北而不愿留在辰溪。积此四因,华中厂于1948年9月停产。昆明厂和贵州厂因原材料价格飞涨,销路又不如战时,1947年后产量下降,利润大减,勉强维持运转。江西厂则在战后未恢复。
寄希望于大冶新厂,在当时已是华新公司的不二选择。然而建厂资金在1948年底告罄。在政府及银行资金来源匮乏、公司内部调剂无门(时与昆明厂、贵州厂的经济联系已经中断)的情况下,王涛赴沪招股、告贷,奔走多时无果。
1949年春节将至,而在鄂员工已欠薪三月。大冶厂工人聚众闯进王涛的办公室,强烈要求解决生计。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决定因陋就简生产水泥,谋求“以产援建、以产解危”。大冶厂一条生产线(即2号窑)于1949年2月28日点火试窑,至4月9日产出水泥。但因市场萧条,生产的3000余吨水泥竟无买家,反而造成了新的资金积压,试生产只能告停。公司不得已变卖存煤和闲置器材,采购大米分配员工度日。
1948年底,国民党政府的统治瓦解在即。10月,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主任、华新公司董事长孙越崎利用国民政府社会部在南京召开会议的机会,邀约重要的国有工矿企业负责人举行秘密会议,讨论资源委员会所辖企业的去留问题。会上,孙越崎明确表示:
“共产党必胜的大趋势已是有目共睹,我们资源委员会下辖的企业、员工要做好弃暗投明的准备,今后大家要坚守岗位,保护好财产,迎接解放,办理移交。”还指出:“资源委员会现有的工矿企业,是中国仅有的一点工业基础,我们有责任把它们保存下来。我想,共产党在中国执政以后,搞建设可能会效法苏联,到时大家都会有用武之地。现在各单位的人员如果擅自撤离岗位,资委会就不再为其安排工作了。我相信,共产党将来也是一样要建设中国的。资源委员会的产业办理移交以后,共产党在大陆搞工业,一定会用我们的,我们今后一定可以继续为国家建设效力。”孙越崎表明他不会随国民党政府去台湾,而要留在大陆。这次会议对于参会企业负责人的政治取向产生了重大影响。以华新公司当时在中国水泥工业中的地位,以孙越崎身为华新公司董事长及其与王涛的私交,王涛积极地响应了孙越崎的建议。
与此同时,共产党地下组织派员在大冶厂开展活动。在中共大冶县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经厂内员工中进步分子的努力,在王涛支持下,于 1949年3月公开成立“应变委员会”。同时组织了100多人的护厂队,王涛亲任队长,以保护工厂财产。人民解放军解放大冶之前,国民党军队溃逃经过,强令公司捐款。筹建处主任陈育麟经与王涛商量,用开具空头支票使其到长沙办事处领取的办法,避免了溃兵的滋扰。
1949年5月15日,大冶解放。武汉军事管制委员会迅速接管或没收国民政府国资企业和国民党大官僚私人资本的企业。全省包括华新水泥公司在内的26家工矿企业属于此列。

★华新水泥大冶厂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两台水泥窑厂景
1949年5月30日,武汉军事管制委员会物资部工业处派军代表王健接管华新公司大冶水泥厂。
武汉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华新公司之初,员工生活困难,情绪不稳,管理状态松散。人民政府及军管会采取措施解决华新公司及其大冶厂的实际问题。
首先是稳定员工队伍。军代表进驻后,除开展政治宣传、文化教育和治安整顿等工作外,注重解决员工的实际生活问题。1949年6月,一面调来救济粮及时发放,一面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补发了员工的欠薪。其后,又上调了工人的工资,改善了工人在住房、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待遇。而对于公司的中高级职员,实行“原职、原薪、原制度”的政策,借重并发挥管理专长,打消了他们的疑惧。
人民政府接管后,迅速恢复了一条工艺线的试生产。同时,通过贷款、收购水泥和调拨物资器材等方式,弥补大冶厂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的不足。到1949年底,人民政府拨贷给华新公司的资金总额达26.6亿元。大冶厂1949年生产水泥2.29万吨,其中,1.9万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生产的。1950年,生产水泥7.51万吨。1951年,建厂工程竣工,实现两条工艺线同时运转,年产量达23.87万吨。主机设备全部达到并有部分超过设计能力,华新水泥厂由此获得新生。
(本文作者李盛华,男,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馆员,湖北省“十百千”档案人才工程“档案工作优秀管理者”)


